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冤家是总裁!

冤家是总裁!

金锋林雪赵大宝是一位身怀绝技的年轻剑客,他在此士有宝马的小说《冤家是总裁!》中,踏上了一段以复仇为目标的惊险之旅。被背叛和家族血仇所驱使,金锋林雪赵大宝不断面对强大的敌人和迷失的自我。这部短篇言情小说带有浓厚的武侠风格,情节扣人心弦,揭示出人性的复杂和力量的较量,他只能撕了录取通知书,揣起梦想,回家扛起了锄头。第二件,就是他追了三年,写了九十九封情书的村花林雪,最终嫁给了村支书的儿……必将让读者沉浸其中,回味无穷。

作者:此士有宝马 状态:已完结

主角:金锋林雪赵大宝

“我金锋要是再想她林雪,我就是猪!”被分手后的金锋对猪发誓!多年后的鸿门宴上,“哎哟!我们的情圣来了!”不巧,遇到了林雪的老公——赵大宝!

赵大宝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:“金锋,这……这儿没你说话的份儿!

你懂……懂什么叫公司管理吗?你……你就懂养猪!”“巧了。”金锋微微一笑,“我还真懂一点。忘了自我介绍了,鄙人金锋,锋华集团总裁。”第一章:那年杏花微雨,你说你是猪金锋躺在自家猪圈旁边,看着那头刚下完崽的老母猪,唉声叹气。

十里八乡的乡亲们都说他金锋是个人才,脑子活络,可惜命不好。命不好,主要体现在两件事:第一件,是他高考那年,老爹突然重病,家里顶梁柱倒了,他只能撕了录取通知书,揣起梦想,回家扛起了锄头。第二件,就是他追了三年,写了九十九封情书的村花林雪,最终嫁给了村支书的儿子,那个说话有点结巴,但家里开着砖窑的赵大宝。记得他最后一次去找林雪,是在村东头那棵老槐树下。月色朦胧,林雪穿着碎花裙子,好看得像画里的人。“金锋,你是个好人,但我们不合适。

”林雪低着头,声音细细的,“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。”金锋急了:“我能!我有力气,有脑子,我以后肯定能让你过上好日子!”林雪抬起头,眼里有他看不懂的东西:“好日子是什么?是守着几亩地,还是跟你一起喂猪?金锋,现实点。大宝家……能帮我爹妈,也能帮我在镇上找个工作。”那晚,金锋觉得天都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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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把自己灌得烂醉,睡在院子里的杏树下,不管细雨淋漓,浑身潮湿的对着猪圈里的猪发誓:“我金锋要是再想她林雪,我就是猪!”后来,金锋也确实“认命”了。经人介绍,娶了邻村一个叫王桂花的姑娘。桂花人如其名,朴实,能干,嗓门大,**大(村里老人说好生养),对他爹妈也孝顺。日子就像村边的小河水,平平淡淡地流着。金锋折腾过几次,养过兔子,种过药材,赔过也赚过,最后规模最大时,养了二十多头猪,成了村里不大不小的“养猪专业户”。大家都叫他“金老板”,他听着,心里却总有点空落落的。这天,镇上逢大集,桂花让他去卖几只猪崽,顺便买点化肥回来。

金锋开着那辆突突冒黑烟的三轮农用车,颠簸在乡间小路上。第二章:超市偶遇,物是人非卖完猪崽,时间还早,金锋想着给桂花买件新衣裳,便溜达到了镇上最大的“旺福超市”。他穿着沾了点猪粪的解放鞋,裤腿上还带着泥点子,在光洁如镜的地板砖上走得有点拘谨。

就在他研究一件碎花衬衫到底适不适合桂花那壮硕的身材时,一个熟悉得让他心脏骤停的身影撞入了眼帘。林雪。她几乎没什么变化,时间似乎格外优待她。比起几年前,更多了几分成**人的风韵。她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风衣,气质优雅,跟这个嘈杂的超市格格不入。她手里牵着一个小女孩,约莫四五岁的样子,粉雕玉琢,像个小公主。金锋下意识就想躲到货架后面去。太狼狈了!

他怎么能让林雪看到自己现在这副样子?可命运就是这么奇妙,那小公主一眼看中了金锋旁边货架上的一个彩虹棒棒糖,指着咿咿呀呀地叫:“妈妈,糖糖!

一看就感觉很好吃的样子耶~”林雪顺着女儿的手指看过来,目光精准地捕捉到了正要化身“隐形人”的金锋。四目相对。空气凝固了三秒。

林雪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,一丝慌乱,随即被她用完美的微笑掩盖:“金锋?真巧啊。

”“啊……巧,巧。”金锋挠了挠头,感觉手脚都没地方放,“带,带孩子来买东西啊?

”“嗯。”林雪点点头,拉了拉小女孩,“瑶瑶,叫叔叔。”小女孩怯生生地看了金锋一眼,没说话,把脸埋在了妈妈腿后。“孩子怕生。”林雪笑了笑,打量了一下金锋,“你……挺好的?”“挺好挺好!养猪呢,规模还行!”金锋赶紧挺直腰板,努力让自己显得“成功”一些,“你呢?在镇上工作?”“没有,回来看看我爸妈。

我们现在……住在省城。”林雪的语气很平淡,但金锋还是听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东西。

她没提赵大宝。两人不尴不尬地聊了几句,主要是金锋在问,林雪在答。

知道她在省城一家公司做文员,日子过得……“就那样吧”。就在这时,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。“哟!这不是金老板嘛!咋,猪卖完啦?”嗓门洪亮,是村里的快嘴婶子。她凑过来,目光像探照灯一样在林雪和金锋身上扫来扫去,“哎呀,林雪也在啊!你们这……老相好碰面,聊得挺热乎嘛!”金锋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。

第三章:同学会?鸿门宴!快嘴婶子的话像一颗炸弹,把原本就微妙的气氛炸得粉碎。

金锋支支吾吾不知如何是好,林雪倒是镇定,淡淡说了句“碰巧遇到”,便拉着女儿准备离开。就在这时,金锋那破锣手机响了起来,**是凤凰传奇的《最炫民族风》,声音震天响。他手忙脚乱地接起来,是他高中时候的死党,在镇上开理发店的“托尼张”。“疯子!在哪儿呢?赶紧的,‘皇朝大酒店’,308包厢!速度!”“啥事儿啊?我买化肥呢……”“买个毛线!

咱们班今天搞小型同学会,就差你了!听说林雪也回来了,你俩那点旧账……不是,你俩不得见见?”金锋心里咯噔一下,抬头看林雪,发现她也刚挂了电话,表情有些无奈。

得,看来是同一场“鸿门宴”。“皇朝大酒店”是镇上最好的饭店,对于金锋来说,属于过年才敢想一下的地方。他犹豫再三,给桂花打了个电话,说同学聚会,晚点回去。

桂花在电话那头嚷嚷:“少喝点马尿!记得把化肥买回来!”推开308包厢的门,一股混合着香烟、酒精和怀旧的气息扑面而来。十几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齐刷刷看过来。

“哎哟!我们的情圣来了!”托尼张顶着一头紫色的飞机头,咋咋呼呼地把他拉进去。

金锋一眼就看到了坐在角落里的林雪,她旁边空着一个位置,另一个旁边,就是那个他不想看到的人——赵大宝。赵大宝比以前更胖了,腆着个啤酒肚,手指上的金戒指晃眼。他看到金锋,皮笑肉不笑地咧咧嘴:“金……金老板来啦?坐,坐坐。

听说你……你养猪发……发财了?”金锋硬着头皮坐下,正好在林雪对面。

饭局在一种诡异的气氛中开始。同学们互相吹捧着,炫耀着。赵大宝显然是焦点,他大声说着自己砖窑的生意,说在省城买了房,换了车。“唉,就是……就是忙啊!

陪……陪小雪和孩子的时间都……都少。”他故作亲昵地想搂林雪的肩膀,被林雪不动声色地避开了。金锋闷头吃菜,感觉自己像个局外人。托尼张看不过去,使劲带动金锋:“疯子,说说你的养猪经呗?现在猪肉价挺高吧?”金锋还没开口,赵大宝就嗤笑一声:“养……养猪能赚几个钱?又脏又累。哪像我们搞……搞实体经济。

金锋,要不你来我砖窑拉……拉砖?给你算便宜点。”几个巴结赵大宝的同学也跟着笑起来。

金锋的脸**辣的,他攥紧了拳头,又松开。他瞥见林雪微微蹙起的眉头,心里更不是滋味。

“谢谢大宝哥好意,我养猪挺好,自由。”他闷声说。“自由是自由,就……就是没啥前途。

”赵大宝不依不饶,“你看我们小雪,在省城上……上班,那接触的都是白领精英!

你跟她说……说养猪,她听得懂吗?”林雪终于开口了,声音清冷:“听得懂。

猪肉总要吃的。”赵大宝被噎了一下,脸色不太好看。

第四章:惊天大反转之“我老板是谁”饭局在赵大宝的炫富和金锋的沉默中接近尾声。

金锋去上了个厕所,出来时,在走廊拐角听到了赵大宝压低声音打电话。“催催催!催命啊!

老子……老子知道!那批货质量是有点问题,但……但便宜啊!你放心,对方公司老总不管这……这种小事,底下人打点好了就行……对了,再给我打点钱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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